(2024年2月1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石泉国际大酒店举行,会期3天。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泉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石泉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石泉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石泉县202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对石泉县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石泉县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九、其他。
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