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蒋晓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谱写高质量建设美好石泉崭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