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何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石泉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陈卫庭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石泉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石泉县2023年财政决算。
附件: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
员会关于石泉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
果的报告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石泉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结合《石泉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石泉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全县收入总计284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41万元,各类补助资金242958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701万元、政府一般债务(债券)转贷收入16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34万元;2023年,全县支出总计252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0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86万元、上解支出439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专项资金32806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163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2543万元,基金补助收入307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844万元、上年结余10168万元;2023年全县支出总计379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39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上解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基金结余3718万元。
2023年,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万元,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89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1928万元;2023年全县支出总计2799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86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98万元,加上年结余3297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874万元。
2023年,省市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债券)32281万元,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5799万元,截止2023年底,全县纳入限额管理政府性债务余额2134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2383万元,专项债务101051万元,与省市核定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22.5亿元相比,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限额。
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认为,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不利因素,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调控,积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有力保障重点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连续四年跻身全国前200名并逐年进位,为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审计部门立足职能定位,依法对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民生专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任期(离任)、镇财政决算、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等开展了审计,并积极督促整改,对提高全县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政府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上述情况,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
2023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中也反映出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收支决算与预算有较大差距;刚性支出持续增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政府债务居高不下,偿债压力和风险递增等问题应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政府及其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针对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出的问题,建议:一要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强化决算结果的应用,作为编制来年预算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二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严格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要加强财政承受能力与债务风险统筹评估,厘清各镇、各部门债务状况,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依法适度举债;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四要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将审计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