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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胡威等8名同志辞去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1210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石泉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1210日审议通过,决定

接受胡威、夏玉刚、曹世海、陈鹏涛、刘淼、刘慧、湛海峰、张雷8名同志辞去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陈鹏涛同志的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刘淼同志的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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