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陈文武同志为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检察院分别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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