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石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李小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饶峰法庭庭长;
免去牟道彬同志县人民法院饶峰法庭庭长职务。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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