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石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蒋晓安同志为石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尹 峰同志石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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