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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坚持普法“四个融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发布日期:2023-04-17    作者:郭健 屈宏茹     来源: 县司法局     点击:

在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中,石泉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保障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力抓手,坚持普法“四个融合”协同推进,在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中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将普法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相融合。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主体、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在制定过程中通过网络、征求意见稿等形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和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向群众宣传规范性文件内容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经过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编写“三统一”编号,由制定主体发布后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广泛宣传。“八五”普法以来县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0件,均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将普法与司法执法相融合。积极推动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案件审判、检察建议、行政执法等有机融合,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进行“以案释法”,在法律文书制定过程中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利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进行法律解读、普法教育。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全程普法、全员普法。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学法免罚减罚清单,创新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在一定范围、条件下,允许当事人主动申请学法考试有条件的减轻或免除处罚,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

将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相融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现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明显。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相融合,在办理法律援助和公证案件、调处矛盾纠纷等过程中加强法律知识解读宣传,创新推行“党建+公证+调解”、法律服务“三清单、三精准”等工作模式,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精准性与实效性。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431件,办理公证227件,法律顾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62起、开展法律体检384次、法治宣传827场、接访群众咨询7000余人次。

将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相融合。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深化基层执法监督、司法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乡村普法依法治理举措,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3676件,调解成功率98.69%。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2个、省级1个、市级157个,以普法宣传教育助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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