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采取“三个坚持”措施,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坚持关口前移。建立“审核关口前移”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网站设立“政策性文件民意征集”窗口,公布征求意见稿,让社会公众知晓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畅通反馈渠道,保障文件制发质量。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坚持法律顾问全程跟进持续顾问模式。突出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交集体审议,自觉构筑隔离法律风险防护墙。
坚持广开言路。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制发、公布、备案等阶段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向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集体审议等形式广开言路,让民意民智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尊重和发挥,同时注重过程留痕,有清晰的网上往来记录、照片、录像等,印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坚持联动联审。进一步健全联动联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达到全面、准确、无误,县司法局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业务单位,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逐条逐款抓好审核,确保不错漏。与县政府办形成联动把关机制,建立健全事前规范与事后监督机制,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共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3件其他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核意见21条。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