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一直以来,后柳镇人大代表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有效助推了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群体撑好撑牢“保护伞”。
当好建议员。“教育需‘放管’结合,不能怕溺水就不让孩子碰水,学会游泳也是必备的求生技能”、“重视孩子心理问题,充实心理健康咨询队伍”……7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后柳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会上,后柳镇人大代表们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救助、司法行政等各个层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足以体现代表们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关心。这些意见建议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开展。
做好监督员。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全面监督后柳镇辖区内幼儿园、小学、中学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以及后柳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发现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向镇人大反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由镇人大监督整改,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代表们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孩子、残障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重点关注,常态化入户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向村“两委”和有关单位反映,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
成为宣传员。该镇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和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利用收集社情民意的时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走家串户宣讲。一方面,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向群众讲述未成年人受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警示案例,增强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成为身边未成年人的“家长”和“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