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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学习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

发布日期:2022-04-27    作者:黄黎     来源:     点击:

4月25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贤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隆菊围绕《地方组织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和行使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修改《地方组织法》是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修改《地方组织法》对基层人大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贤超强调,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法律知识的深入学习,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定位,充分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的重要责任,认真履职,不负重托,担当作为,为推动石泉高质量追赶超越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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