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贤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平参加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李亚莉一同视察并参加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到池河镇西苑社区未保工作站、池河派出所金盾护苗工作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县检察院“泉润”未检工作站、县金盾护苗工作总站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详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及运行现状。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汇报,并现场问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结合石泉未成年人群体现状,切实扛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总结石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践成效,持续巩固省级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成果,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六大保护协同效能,做深做实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法律实施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聚焦监护履职、部门协作、心理服务、行业监管、基层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靶向施策推进整改。要聚焦重点任务,以有力举措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抓实家庭监护、校园保护、社会治理、网络治理、司法保护、政府兜底保障各项工作,强化重点未成年人分类管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压实部门法定职责,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抓实问题整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各项保护举措落地落实,为石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