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大、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
为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监督,根据《代表法》和《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通过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切实保障选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进一步增强代表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及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密切代表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促使代表更好的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为建设“三宜”石泉和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形式
述职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下,由各镇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镇人大负责组织开展。述职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述职活动采取召开选区选民大会述职的方式进行。
三、述职内容
(一)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
(二)依法履行代表职权情况。
(三)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及代表小组等各项活动情况。
(四)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帮助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六)代表履行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四、方法步骤
本次代表述职活动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会前准备
1、制定述职方案。各镇人大要制定本镇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步骤等,并加强与述职代表的沟通衔接,充分做好述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备案。
2、发布公示。县人大常委会在媒体发布县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公示,各镇在选区发布张贴述职公示。
3、走访座谈。在述职会议召开之前,各镇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要开展走访座谈,全面了解和掌握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
4、撰写述职报告。述职代表要按照规定的述职内容,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全面总结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在述职10日前将述职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审核。
(二)召开述职会议
1、会议由各镇人大主席主持。
2、述职代表向选民述职。
3、述职评议。首先由主持人介绍会前走访座谈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其次是选民根据主持人的介绍、平时掌握情况和代表述职情况,对代表进行述职评议,述职代表要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答选民提出的询问。
4、民主测评。由参加会议的选民采取票决的方式对述职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格次,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凡满意票达85%(含)及以上的确定为满意,满意票在85%以下60%(含)以上的确定为基本满意,满意票低于60%的确定为不满意。
(三)资料建档备案
1、形成评议材料。对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和评议意见经镇人大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2、资料报送。一是对述职代表的评议意见送述职代表,要求认真整改。并于10日内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二是镇内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于12月上旬报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3、述职评议建档。评议工作结束后,各镇人大要将代表述职评议的情况逐人建档,作为代表连任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大要主动争取镇党委的领导与支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述职活动取得实效。
(二)搞好组织协调。各镇人大和代表活动小组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共同做好会议通知、人员组织、会场布置及其他会议筹备工作,确保述职活动有序开展。
(三)统筹兼顾,做好镇人大代表述职活动。各镇人大要以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为契机,扎实做好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县人大代表述职人员名单
2、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测评表
3、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测评汇总表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