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黄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局长(主任),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何飞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诗波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免去陈全军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义辉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免去王波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孙斌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县法院后柳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叶松同志为县法院后柳法庭庭长,免去其县法院迎丰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敦同志为县法院池河法庭庭长;
任命向东同志为县法院迎丰法庭庭长;
任命王萍同志为县法院熨斗法庭庭长;
免去袁兴春同志县法院池河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高萍同志县法院熨斗法庭庭长职务;
叶刚同志原任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姚佩刚同志原任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特此公告。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