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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八届】第41号

发布日期:2020-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黄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局长(主任),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何飞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诗波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免去陈全军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义辉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免去王波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孙斌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县法院后柳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叶松同志为县法院后柳法庭庭长,免去其县法院迎丰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敦同志为县法院池河法庭庭长;

任命向东同志为县法院迎丰法庭庭长;

任命王萍同志为县法院熨斗法庭庭长;

免去袁兴春同志县法院池河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高萍同志县法院熨斗法庭庭长职务;

叶刚同志原任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姚佩刚同志原任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特此公告。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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