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胡广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周姗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文尚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原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接受李标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雷德华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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