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泉县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对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3-00215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石泉县人民路1号
联系人: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董强
电话:0915-6321366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红旗H5轿车1辆,车辆排量1.8T。
项目概况:因原保留公务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已强制报废,为保证日常公务活动出行,需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项目用途:日常公务活动出行使用
采购预算:17980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报价单发放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0日18:00
2、发放地点: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石泉县人民路1号)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18:00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21日9:00
3、开标地点: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石泉县人民路1号)
九、本询价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