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泉县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试行)》(石人发〔2023〕11号),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法院4名员额法官、县人民检察院2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议对象
1.刘 敦,男,现任石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后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2.孙 斌,男,现任石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3.李小明,男,现任石泉县人民法院饶峰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4.尚 君,男,现任石泉县人民法院迎丰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5.周 姗,女,现任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6.林耀武,男,现任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二、评议内容
评议对象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履职情况,包括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水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反映情况的方式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6名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理部门: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地 址: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法制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6321763
电子邮箱:shiquanrenda@163.com
联 系 人:刘亚锋 电话:13992549297
梁国强 电话:18909156518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