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黄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先锋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方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迪薇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嗣田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胡威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夏玉刚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小涛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世海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溪泉同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陈彦廷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罗天东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刘川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小涛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本次机构改革后,以下同志有关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黄平同志原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王方同志原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郑先锋同志原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谭可新同志原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