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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组建4个评议工作组,自20258中旬起,对县政府副县长唐直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先武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张诗波县民政局局长谭可新县林业局局长谢小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许啟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维锋7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欢迎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于2025915日前对以上7名同志提出意见建议。各评议工作组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监督)电话:0915-6321296

电子邮箱:shiquanrenda@163.com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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