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关个别同志人事调整和党组织关系变动,根据工作需要,6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委会改选工作。
机关支部高度重视本次改选工作,会前进行了精心筹备,规范改选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了改选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草案),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出初步候选人,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研究批准同意,确保改选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宣读了县直机关工委的批复文件,通过了《选举办法》以及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介绍了支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与会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刘明海、吴斌2名同志为中共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选举刘明海同志为支部书记,江本华同志为支部副书记,研究确定了支委分工,并对支部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贤超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新当选的支委表示祝贺,并对支委班子和机关全体党员同志提出希望和要求。他强调,机关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抓好支部标准化、示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好机关广大党员;全体党员同志要忠诚于党,时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要不忘初心,牢记党的宗旨,树起党员形象,发挥党员作用,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建功立业,兴办为民实事,为推动石泉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支部党员大会上,还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