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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健康石泉”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7-03-14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2017年3月7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7日石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罗来琦等4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健康石泉”的议案》。

会议认为:“健康石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人民群众健康、增进人民福祉、推动 “三宜石泉” 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大力推进“健康石泉”建设。县政府要及时完善“健康石泉”建设政策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社会参与支持机制,为“健康石泉”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组织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健康石泉”建设,创建省级示范 “健康城市”。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从战略层面统筹协调,动员各部门共同努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健康石泉”建设,要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把“健康石泉”建设与脱贫攻坚、建设“三宜石泉”、全面建成小康紧密结合起来。要建立务实高效的工作落实机制,把责任压实,把要求提实,把考核抓实,全面促进“健康石泉”建设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细化《健康石泉行动方案(2017-2019年)》,使方案所列内容,件件有落实、样样有成果,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和完善。要注重促进健康公平,着力强基础、补短板,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及农村老人的健康保健、健康服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与问责问效机制,确保“健康石泉”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通过视察、调研和听取专项报告等方式,对本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本决议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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