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石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分重要。执法检查工作对于督促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部门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关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评价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及修订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所取得的成效,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在工作中要继续把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大监管力度,齐抓共管,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做到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对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持续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和风尚,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