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始终保持优良,生态资源优势更加突出,“两山”转化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水平较高,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公众环保意识有待加强、环保投入保障明显不足、执法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等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扛牢责任,细化举措。要加强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要争取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设施保障运转;要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水平;要加强重点整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三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4月27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部分组成人员、委办负责人及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站和有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查阅了有关资料,听取了县政府和部分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汇报,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等机构;建立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各镇(村、社区)生态环保三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出台《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六大机制”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三大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和各类环保专项工作方案;健全了“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和渔业资源保护行政司法协作机制、林长制、矿长制等工作机制,强有力地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二)重点治理有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三大保卫战”,开展散煤、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工地扬尘等专项整治,石泉水库、喜河水库漂浮物打捞,坚持危化品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制度,2021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4天,县城及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36座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县城地表水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4座、垃圾压缩中转站20余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8%,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问题整改到位。按期高质量完成中省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我县5件问题和45件信访投诉问题的整改工作。秦岭农家乐专项整治和秦岭违建别墅问题整治“回头看”的21个一般性违建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完成7个整改类、3个拆除类小水电整治。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完成复垦7.7公顷、复绿1.2公顷,恢复耕地14.8公顷,建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点3个。
(四)执法监管从严。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15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6个、报告表147个。用好生态环境执法、环保督查巡查、项目环评审批三项监管措施,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重拳打击违法行为,2015年以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192件、行政处罚85起,收缴罚款464.77万元,责令整改133起、移送公安5起、查封扣押39起、停产限产31起、按日计罚1件,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受到中省市三级表彰。实行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专班推进机制,累计排查出各类生态环境隐患问题243件,均在第一时间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到位。印发了《石泉县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4个预案,成功处置了曾溪“11.1”粗苯运输罐车侧翻泄漏事故、宁陕县油罐车侧翻汽油泄漏事故,受到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通报表彰。
(五)投入保障尽力。在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的条件下,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资源保护等方面预算资金均超过3亿元,占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以上。建成了污水收集处理厂(站)、垃圾填埋场、汉江水质保护站等环保设施。近五年来,累计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9100余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池河和汶水河流域治理、县城水源地整治、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工作。
(六)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石泉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获评“中国天然氧吧”荣誉称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五,市对县考核获得“九连优”,夺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金字招牌,荣获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
二、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全民环保意识有待加强。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的群众知晓率还不高,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环保法治观念尚未完全树立,“大环保”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干部认为石泉拥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好底子”,有自满和松懈的倾向。
二是环保投入保障明显不足。为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先后投入5亿元建设县镇级污水处理厂12处和垃圾处理场4个,工程缺口总额达1.2亿元。仅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每年运维费用就高达2600万元,县财政收入与生态投入不相匹配。部分镇(村)污水处理厂(站)管网覆盖还不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还没有达到全覆盖。
三是执法监管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近40部,县环保执法人员没有做到融会贯通,业务不专不精,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还存在行业执法监管队伍和基层干部力量薄弱,镇村干部环保法规掌握不全面,“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与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尤其是专业抢险排险监测人员不足,防控环保风险能力仍然比较薄弱。
三、意见和建议
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扛牢责任,细化举措,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十一进”活动,增强企业经营者特别是排污单位的环保守法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监督环保,切实当好秦岭和汉江卫士。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争取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设施保障运转。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向上争取环保项目和资金,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鼓励、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领域。要按规定使用好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要逐步化解环保设施建设债务,千方百计保障已建成设施的正常运转经费。监督指导产生排放污水、废气、油烟、粉尘、固体废物的企业、实体、矿山进行环保技改和设施更新,各类畜禽养殖企业和大户对动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社区)逐步建齐污水处理站及其管网的覆盖率、收集率。
(三)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水平。要紧盯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明确环保工作职责,细化各职能部门和各镇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重视涉及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量;要保障环保监测、执法装备,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监测水平,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环境保护能力;要加强环保相关部门联动协作,推动建立联合执法和执法信息共享,健全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查案办案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重点整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坚持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有效工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持久化巩固环境治理成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以汉江保护为主的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二类水质达标及一江清水供京津;加大秦岭保护力度,严禁乱开乱采、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确保青山常在;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加大大气和噪音污染等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建筑工地、校园周边、餐饮油烟等领域的专项防治,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确保蓝天白云常在;加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始终保持我县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大优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