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何飞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工作能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债券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产业旅游、落实民生政策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但由于全县债务规模持续高位运行,目前还存在财政资金刚需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加剧、债券项目管理水平不高、偿债压力持续加大、债务风险管控意识不强等问题,必须引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解决。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债务风险防范。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覆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存量债务置换、风险评估和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等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摸清债务存量,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状况评估,积极化解债务,确保债务总体可控。二是切实防范“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确保“三保”支出不留财力缺口。三是针对政府债务还债高峰期,严格落实部门、单位、企业债务主体责任,主动对接金融机构,争取债务结构优化政策,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检查,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狠抓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依法向人大报告债务管理情况,严格将政府举债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内,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
二、强化债券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研判,合理规划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确保我县债务规模和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投向结构,完善债券项目储备库。二是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评估遴选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自身收益和偿债保障能力分析,严格项目合规性、必要性审核,确保能用得上还得起。三是抢抓政策和资金投向机遇,全力向上争取政府超长期国债项目,缓解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因项目进度、质量等问题影响债券资金争取。四是加强债券项目的事前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后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三、强化债务化解举措。一是细化化债方案,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将债务化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时间表,有序偿还化解。二是通过采取再融资债务置换、金融机构降息展期、盘活“三资”等措施多渠道发掘有效化解路径,缓解偿债高峰压力。三是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行为,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厘清政企边界,强化监管,规范注资、融资、担保等行为,杜绝产生违规举债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债务考核奖惩机制,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积极性,充实财力降低债务率,强化对举债单位负责人任期内债务使用、管理情况考核和专项审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