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县养老服务业及养老产业不断发展,养老服务形式不断丰富,养老机构条件不断改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宣传普及、部门履职、医养结合、服务保障、队伍建设、资源挖掘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大宣传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普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以及互助养老等模式,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县政府要制定养老责任清单,细化部门职责,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政策协调、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保障优化资源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对留守老人的关爱、居家养老的管护、机构养老的兜底等保障。落实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加快老年病医院的建设进度,构建县镇村三级医养康养资源网络,推动中医保健、心理健康服务进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多元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机构的扶持政策。
三要创新机制建强队伍助推银发经济发展。结合石泉优势大力发展“养老+文化旅游、养老+富硒食品、养老+蚕丝服饰、养老+中医保健”等银发经济产业。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汉江水资源、古镇资源、文化资源以及住宿条件,打造特色民宿养老和养生养老基地。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逐年增长机制和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各职能部门要常态化联合开展打击借养老服务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虚假宣传和养老诈骗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互助养老等活动,实现老有所为。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附件:关于检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
关于检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养老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养老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活力,是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根据石泉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近期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前期调研、部门自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方式,深入到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和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等地,围绕《条例》宣传普及、部门履职、设施规划、人才队伍、扶持保障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据统计,我县人口目前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4.41万人,占总人口24.75%,老龄人口占比超全国平均水平的近3个百分点,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全县有敬老院12个、老年公寓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5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个、城区养老服务中心1所,目前供养农村特困人员2375人、社会化养老服务共1000余人次。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养老服务业及养老产业不断发展,养老服务形式不断丰富,养老机构条件不断改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高度重视,聚力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养老服务工作专班,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相关措施,全县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二是统筹规划,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通过科学规划,预留空间,初步建成以县中心敬老院、县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龙头,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服务设施站点为基点的三级服务网络。三是管育并重,提升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制定考核办法和工作标准,加强护理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整合资源,全面拓展养老服务需求。以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完成314户适老化家庭改造,在城区开展20余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成老年助餐点12个。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成一批旅居养老产业园和适老民宿10处,获得上级充分肯定。五是树牢底线,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每年制定安全预案,定期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条例》要求,在宣传普及、部门履职、医养结合、服务保障、队伍建设、资源挖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宣传教育普及氛围不浓。一是宣传广度有待加强。群众对《条例》知晓率不高、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尤其在部分农村仍然存在“不敬老、不孝老”现象,特别是年轻人外出务工后“空巢老人”缺乏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更需要对养老服务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宣传。二是养老理念仍需提升。农村部分老人思想还仍停留在“养儿防老”层面,尤其是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对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模式的理解和接受程度还有偏见。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的宣传引导需持续强化。
(二)部门履行职责合力不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未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老龄办、老干局等因机构改革被合并,牵头部门养老工作积极性不高,仅局限于发放五保对象和高龄老人补助等工作,各部门履职认识不到位,认为“养老是民政部门一家之事”。二是部门协调不顺畅。部门间信息共享、政策衔接、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堵点,老年人生存认证在多部门重复进行,住宅小区建设“四同步”政策还未落实,如规划落实、设施配建、医养结合、人才保障、综合监管等部门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齐抓共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三)医养结合推进效果不显。一是医养结合表象化。养老机构仅以“增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定合作协议,但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急诊转诊等深度协作还未实现。养老市场部分不良商家通过打亲情牌、健康牌等手段把保健品当药品推销,通过养生讲座“洗脑”等方式虚假宣传骗取老人钱财。二是设施配置不均衡。部分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疗资源难以支撑辖区内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需求,农村互助幸福院普遍缺乏医疗嵌入能力,适老化改造仅覆盖特殊困难群体,延伸至普通老年家庭还不多。
(四)养老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项目保障少。近年来养老服务项目、旅游康养项目逐年减少,特别是农村敬老院设施更新或改扩建项目不多。二是运营压力大。民办养老机构主要以残疾或高龄不能自理的居多,由于床位数量、建设标准的限制、以及运营成本逐年上升等因素,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无运营经费已出现闲置。
(五)服务人才队伍总量不足。一是认同度不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护理员)普遍存在薪酬待遇偏低、社会认同度不高,专业人才不愿干养老服务行业。二是从业者偏少。虽然每年养老护理培训人员较多,由于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力小、职业认同弱、工作责任大,持证护理人员流出现象严重。
(六)养老资源潜能挖掘不深。一是基础发展不平衡。现有的养老资源仅停留在“吃好穿暖”的层面,城区养老服务项目运营状况明显好于集镇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晚,配套设施、服务类别还需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二是康养结合不紧密。对县域资源优势没有完全利用和深挖,康养仅停留在“休闲走一趟、度假住一晚、养生吃一顿”的传统旅游层面,传统中医挖掘利用与医养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
三、意见建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如下工作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工作格局。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设老年专栏、专题等,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解读活动,提升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及其家属、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二是普及养老理念。大力宣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以及互助养老等模式,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参与度。三是讲好养老故事。宣传养老服务先进典型、优秀从业人员事迹,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厘清职责边界,制定清单压实部门责任。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县政府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养老责任清单,细化明确职能部门(民政、发改、财政、卫健、人社、住建、文旅、自然资源、医保、市场监管、消防等)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养老服务工作专班作用,加强信息互通、政策协调、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督查检查。将《条例》落实情况及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督查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三)优化资源活力,助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协同。卫健主导医疗资源下沉,民政统筹养老设施升级,医保优化老年病报销范围,县政府制定《条例》配套措施,“清单式管理”压实部门责任。二是构建资源网络。县级加快老年病医院的建设进度,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服务各项准备工作。镇级推广“嵌入式医养站点”,依托镇卫生院设立养老照护床位。在村级升级互助幸福院为区域医养枢纽,联动村卫生室开展巡诊。三是激发社会资本。降低民办养老机构开设医养功能的审批门槛,鼓励养老机构与医院合作开设老年病区,推动中医保健、心理健康服务进养老服务机构。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发适老版APP提供在线问诊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逐步推行居家养老配备一键呼叫装置。
(四)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稳定财政投入机制,重点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居家养老服务的管护、机构养老的兜底等保障工作。二是落实设施配建。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政策,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力度,盘活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三是鼓励社会参与。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与监管,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科学合理的定价和运营补贴机制。加强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多元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机构的扶持力度。
(五)建强人才队伍,筑牢养老服务发展根基。一是提高待遇地位。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逐年增长机制,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二是完善培养体系。与职业学校合作,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三是畅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资格认证、职称评定和晋升机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助力银发经济发展。一是推动产业融合。石泉是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有优良生态环保基础, 结合石泉特色大力发展“养老+文化旅游、养老+富硒食品、养老+蚕丝服饰、养老+中医保健”等银发经济产业。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汉江水资源、古镇资源、文化资源以及住宿便利条件,打造特色民宿养老和养生养老基地,逐步培育出推得开、叫得响、可复制的石泉养老服务品牌。二是优化市场环境。各职能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功效等违法行为,对“欺、瞒、骗”等坑老、损老、伤老案件进行查处,坚决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三是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招商引资将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入石泉发展。探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互助养老等活动,实现老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