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总体逐年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但仍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工作协作配合不够顺畅、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及各自领域的部门法规和执法办案程序性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办案能力。要持续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法制机构设置相关要求,配齐配强各单位执法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要制定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强化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培训。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激励制度,充分调动执法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三、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执法。要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厘清个别部门职责边界不清问题。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同办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检查权与处罚权衔接和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镇综合执法,进一步理顺专业领域执法和镇工作之间的关系。
四、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听证制度等规定。要加大行政处罚执行力度,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和公信力,确保法律法规的权威。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执法人员释法能力,提高执法治理效果。
五、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质效。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县级层面要优化人员配备,增强监督力量,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数智建设,精准监督。要加大对有行政处罚权、多年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改变部分处罚权未履行现象,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教育引导和规范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