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发挥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基础管理工作仍显薄弱、资源转化效率有待提升、监管合力还需加强、宣传工作有待深化等问题,需要引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对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夯实基础,实现资产管理“精细化”。强化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与确权登记,建立产权清晰、分类科学、动态更新的资源清单和台账系统。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与资产负债表编制,持续健全资产核算制度,为资源高效配置和优化管理提供坚实依据。加大跨部门协作,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智能化水平。
二要统筹兼顾,推进保护利用“协同化”。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大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强化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高效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鼓励科技创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推动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深度融合,实现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要强化监管,保障资产管理“法治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肃查处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筑牢自然资源管理法治防线。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与问题整改问责。依法定期向人大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资产治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要广泛宣传,促进社会参与“常态化”。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普及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和责任观念;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健全举报奖励、志愿服务等机制,鼓励公众监督、建言献策,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良好氛围,使保护行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