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富硒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建成全省首个富硒食品预制菜专业园区,推行预制菜生产企业驻企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推进“互联网+AI监管”,深化“陕食安”“陕生鲜”等平台应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2024年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连续6年获全市食品安全考核A级等次,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全链条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富硒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富硒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力度不足、检验检测支撑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生产经营主体和重点领域监管还需加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和配套服务仍需改善等问题,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对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监管体系,构建协同共治格局。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全链条监管职责分工,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监管衔接,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深化标准引领,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加大富硒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力度,鼓励引导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大硒含量稳定控制技术攻关。立足我县富硒食品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本地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以标准引领产业提质升级。
三、强化技术支撑,增强综合监管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拓展检测项目范围,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深化“互联网+AI监管”等智慧监管手段应用,扩大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覆盖范围。
四、夯实工作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小作坊、线上销售、外卖平台等薄弱环节监管力度,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旅游旺季等节点协同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优化要素保障,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统筹食品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项目支持,加快破解产业发展要素瓶颈。加强富硒食品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持续放大“石泉食美”公共品牌效应,推动富硒食品产业与文旅消费深度融合,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3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