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开展,从1月10日开始,石泉县成立三个督察组,分别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广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隆菊,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谢代军带队,对全县11个镇和55个县直部门、部分有执法权的驻石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文件、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实施备案、法律顾问聘请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察,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及示范创建有计划、按步骤进行,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督察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学法针对性不强、创建指标理解不透、社会面宣传不到位、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等具体问题,各督察组及时与各单位负责人以及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将法治建设工作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各项指标落实落细,抓出成效。
督察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县的生动实践。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坚持系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努力为石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