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对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三回访”,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案件指派后中心回访。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后,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受援人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重点掌握办理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工作态度、案件办理进展等事关受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受援人的诉求及时回应和协助解决。
案件办结后实地回访。对每月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当月末分别交由各司法所进行实地回访,当面听取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评价,重点了解掌握承办人办理案件尽职履责情况、有无违规收费等情况,及时解答受援人的疑惑,对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转交给相关业务股室进行查处。
案件评查时集中抽访。结合年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由局党组安排专人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通过实地走访与电话访谈方式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所需所盼,对提出的意见问题进行核查,对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及时补齐,助力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和案件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