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3名代表列席旁听县法院审委会,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实践监督司法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
会议讨论的是三起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列席人大代表听取了审委会组成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社会效果等方面的讨论。在听取讨论后,代表就疑虑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询问,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审委会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综合讨论、民主表决基础上,最终形成审委会意见。
为不断提高人大监督法院工作的实效,根据监督法和代表法有关规定,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判前监督,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依法监督和独立审判相统一,促进法院公正高效司法。下一步,该县人大常委会将精心组织,完善制度,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刚性,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