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推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确保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反映群众意愿、切实体现群众期待、精准对标群众需求,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自2019年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由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首次将10件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并跟踪落实,使政府工作更加符合民意,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近三年来,由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31件民生实事项目如期完工或按进度推进,获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落实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推进县(区)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的意见》(安发〔2018〕14号)“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要求,在2018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就对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并列入2019年常委会重点工作,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抓。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委室分别深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开展“人大代表大走访”活动,就往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起草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经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规范项目征集,抓好组织实施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通过项目征集初定、项目审议票决、项目监督评估“三个阶段”以及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六个环节”,明确了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程序,稳步推进并实现了票决项目由“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二是广泛征集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开展代表活动、召开座谈会、下发问卷调查表、进驻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深入选区走访联系选民”以及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有效调动各镇、各部门和代表、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严格项目审查。通过收集的项目,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原则,经县人大常委会初审后书面提交县人大会各代表团酝酿审议,由大会主席团确定项目后正式提交各代表团通过无记名的方式进行票决,对超过半数的项目按票数高低确定为当年民生实事项目,未入选的项目,全部转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四是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县政府对人代会确定的民生事实项目及时建立了项目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项目有人抓、能落实。
三、加强跟踪监督,提升工作实效
为把实事办好办实,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履行闭会后的监督职责。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深入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召开项目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政府及相关部门。县政府也将票决出的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及时印发各镇各部门,并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县政府督查检查重点事项,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项目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适时进行通报,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为充分体现项目实施后的群众意见,按照民生实事办法要求在下一年召开的人代会上,县政府将对上年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向全体代表进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县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对列入民生事实票决的项目基本全面完成或按项目时序推进,代表满意度较高。如群众特别关心的城区停车难的问题,2019年的民生实事解决了1000个停车位;最受群众关注的县城及需建设第二个公办幼儿园的问题,2020年的民生实事项目得到落实,解决了城区300名幼儿入学难的问题;2021年纳入城区道路改造的民生实事也正在稳步推进等等。
通过石泉人大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有力的证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将项目选定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群众从“置身事外”到“全程参与”、人大从“程序监督”到“实质监督”,工作项目来自群众,主题突出民生,解决依靠民主,结果赢得民心,充分吸收了民意,集中了民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人大代表在票决制工作中,从项目的征集初定、审议票决到实施验收全程参与,整体过程与法律赋予代表的决定权、监督权相融合,形成了完整的闭环履职流程,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做法,不仅提高了重大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推动了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使地方人大工作有了着力点,创新了工作方式,激发了人大工作活力,彰显了代表主体地位。下一步,石泉县人大将继续通过票决确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力争解决更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好、体现好。县人大常委会也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每一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把人民决定的事落实监督到位,切实履行好人大“两个机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