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是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距离群众最近、了解群众最多,最接地气的代表。近年来,随着《代表法》的不断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现实中,一些人大代表的人大意识不高、为民代言热情不浓、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县乡国家权力机关的高效运行。在这里,笔者专门就县乡人大代表如何履好职、尽好责、发挥代表作用,粗浅地谈几点意见。
一是要树立“一个”标杆。县乡人大代表的产生不同于国家、省、市人大代表,他们是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选民与代表相互认识,彼此了解,特别是乡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更为紧密,代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选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代表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直接关系到代表在选民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因此,作为县、乡人大代表不能混同于一般选民,不能放松对自身的要求,要事事都要想到怎样做表率,怎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带头干事创业,取信于民,树立威信,取得选民的信任,要通过在履职实践中不断展示自己的代表形象,树立标杆,形成“头雁效应”,始终保持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是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参加人代会与闭会期间活动的关系。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以及在闭会期间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都是代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两者没有孰轻孰重之说,人大代表不光要按时参加本级人代会,而且在闭会期间,更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防止成为“开会代表”和“形象代表”。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执行代表职务与个人职业活动的关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都是兼职,个人职业活动是人大代表的经济生活来源,过半数的县代表、90%以上的乡代表都是居民代表,主要精力仍然放在个人职业活动上,因此,县、乡人大代表需要合理安排好执行代表职务与个人职业活动的时间,要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同时优先执行好代表职务,积极履行好代表职责,绝不能利用代表身份或执行代表职务牟取个人利益。
三是要做到“三勤”。一是腿勤跑,要勤动步,多往社区、企业、村组跑,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摸真情、听实情。多往政府部门跑,及时将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形成意见、建议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嘴勤说,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宣传把国家法律法规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把说真话、谏真言作为为民履职的根本要求。三是脑勤思,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新形势下,要通过不断分析、总结、深入思考,形成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思路和观点、多想、善想,决不可人云亦云,随大流,要用人民群众的智慧和自己的思想,当好党委决策的参谋,不能把自己的头脑变成别人思想的跑马场。
四是要练好“四个功底”。一是练好理论功底。作为人大代表,理论功底是否扎实直接关系着为民代言、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夯实理论功底,通过各种方式,挤出时间,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发现、识别、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练好调研功底。调查研究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是人大工作的看家法宝。人大代表在日常履职工作中要养成调查研究的习惯,要从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意见和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调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问题和目的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去,拜群众为师,多看、多问、多记,听真言、访实情。三是要练好文字功底。人大代表是架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间的一座桥梁,群众的诉求和心声都需要代表将其转化为书面材料递交给党委政府做决策,如果没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就无法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议案、建议,群众的意见反映不上去,为民代言就落为一句空话,代表作用也就难以发挥,因此人大代表必须要练好文字功底,提高书写本领,方能为民代好言、履好职。四是练好口才功底。语言是沟通交流的工具,作为人大代表要有一副好口才,面对基层群众要善于说话,要和他们说得上话,说他们听得懂的话,通过说话消除他们的抵触和防御心里,真正和他们交上朋友,才能听到他们的真话、实话。在审议、监督工作中代表要善于发表自己的言论,要从不同视角观察发现问题,大胆讲出自己的观点,敢于直戳要害、一针见血,为了群众的利益硬碰硬。
五是要争做“五种人”。一是政治上争做明白人。要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定不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讲政治、守规矩,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二是实践中争当群众代言人。要始终不忘“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人民重托,以百姓之心为心,以民心所向为本的服务理念,时时处处为民着想,勇于担当,做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始终为民鼓与呼。三是工作上争做依法办事的带头人。人大代表是一项法定的政治职务,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人大代表要坚持学好与履行代表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要把依法办事贯穿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全过程,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为民主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要通过不断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将国家的意志转变为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引导群众从法治的角度看待问题,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做到依法办事。四是履职过程中争做多面人。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社会中的精英,在履职过程中,必定要接触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务,同时要和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打交道,面对复杂的人和事,人大代表不光要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也要成为为民履职的多面手,要通过不断学习,拓宽视野,丰富阅历、增长见识,在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下,在各个领域都能处理得当,得心应手、挥洒自如,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作用。五是生活中争当公道正派的清廉人。打铁还得自身硬,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国家权力机关的尊严和形象。《代表法》对人大代表应该履行的义务也有明确规定,代表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这就要求代表在干事履职中不夹杂个人好恶,不徇私情,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守住清正廉洁底线,坚持公正公平,真正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