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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代表应做产业发展的实践者

发布日期:2024-06-19    作者:张明雪     来源: 迎丰镇     点击: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先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三农”工作实际,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兴旺,乡亲们收入才能稳定增长。”作为基层人大代表,更应争做产业发展的实践者。

基层人大代表来自基层,具有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的主观动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是增加群众收入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可以提高农业产业经济效益,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群众收入,从而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基层代表,在工作中是人大代表,在生活中也是普通群众,每天面对的仍然是柴米油盐,如何盘活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增加家庭收入,也是基层人大代表始终思考的重要课题。因此,基层人大代表天然就有发展特色产业的主观动力。

基层人大代表熟悉农村,具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的客观条件。乡村产业是最复杂、最艰巨、最紧迫的发展领域,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投入成本高、产销信息不对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偏低等各类问题凸显。基层人大代表常态化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学习调研活动,能够掌握上级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市场行情;同时又身在农村一线,对农村各方面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可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有利因素,抓“天时”用“地利”促“人和”,从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的蓬勃发展。

基层人大代表示范引领,能够充分带动周边群众产业发展积极性。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作为基层代表自身产业发展成功,增加了家庭收入,是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一人富了不算富,大家都富才算富,作为一名代表就有沉甸甸的责任,基层代表能够通过集中供应种苗、实地技术指导、以大户带小户、订单保底销售等方法解决群众产业发展难题,提高群众产业发展积极性,带动群众跟着自己发展产业,从而把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农村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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