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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的六大纪律 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7-04    作者:方贤超     来源:     点击: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带头严守六大纪律,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忠心向党。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加主动地推动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关注的重要事项、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关键少数”,注重以上率下,切实在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委意图、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当标杆做示范,引领形成忠心向党、忠诚履职的良好氛围。
 
 严守组织纪律,做到凝心聚力。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人大机关在行使各项职权过程中,必须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始终坚持“四个服从”。充分保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权在集体,实行一人一票,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集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确保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具权威性和科学性,人大各项工作更体现党的意图、反映人民意愿。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人大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按规定向党委请示,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保证党委有效实施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的领导。
  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公心用权。要注重廉洁修身。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增强政治定力,恪守党纪国法,规范履职行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自身净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要坚持秉公用权。人大机关的权力源自人民,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心为上、民心为本,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不为浮名所累、不为职位所扰、不为私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要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事,真正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
 
 严守群众纪律,做到真心为民。要树牢为民造福政绩观。人大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拥有忠于人民的感情、责任和境界,必须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丰富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统筹推进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使人大工作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凝聚人民的智慧。要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紧紧围绕民生民利履职行权,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通过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等方式,助力整治“微腐败”、着力守护“大民生”。
 
 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尽心履职。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一项主业。要正确监督。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盯“关键人”和“关键事”开展监督,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规范、高效履职。要有效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有力有效监督,践行“四下基层”,强化问题导向,细化监督举措,构建监督闭环,提升监督刚性,推动问题解决。要依法监督。把牢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严守生活纪律,做到清心正己。要自觉锤炼个人品德。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时刻牢记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把好洁身自好重要关口,注重个人言行举止,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发扬艰苦奋斗光荣传统,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作为工作和生活“必修课”,继承发扬优秀家文化,涵养家国情怀,做到勤廉齐家。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扶贫助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正气新风,积极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新风尚。

 

(该文刊发于2024年7月4日《民声报》,作者系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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