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期间的主要工作是:
(1)按时出席本级人大会议;
(2)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审议列入人大会议程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
(5)依法提出代表议案;
(6)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7)审议人事任免案,参加大会的各项选举和决定任命;
(8)参加大会的各项表决等。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按规定出席大会会议,参加各项议程活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是:
(1)按时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包括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团会议和代表团小组会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乡镇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本地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本地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审议列入人大议程的其他议案;
(5)依法提出代表议案;
(6)依法对各方面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7)依法审议人事任免案,参加大会的各项选举;
(8)参加大会的各项表决等。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按规定出席人大会议,参加各项议程会议,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