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时坤、王朝霞、赵显斗、任万才、陈向鹏、陈莹、易守云、黄振希、董艳芳、曾艳芝、熊华应、周洪田、陈尚辉、李章彦、朱代红、柯友斌、洪正发、全格荣、陈为保、胡传华、贺培建、张军、贺萍、李正堂、杨业全、陈尚典、李淼、毕小华、董作平、王环、李国金、赵发军、屈国志、卢德运、陈先进、毕玉波、李武龙、彭俊、袁世清、甘少红、谢英军、康术银、吕清友、崔荣早、陈世国、尹宜明、钟家刚、夏德全、徐德生、王霞、张德菊、谢敬华、刘世元、刘辉、谭从昭、唐志国、邓国友、夏文、冯家兵、沈桂荣、杨荣军、李江清、谭雪芹、吕恩锡、吕隆淞、许启超、张忠宽、肖兴富68位同志为石泉县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