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
龚晓华同志辞去石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标同志为石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义昌同志为石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特此公告。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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