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徐兴平同志辞去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徐兴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免去李标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传华同志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陈世国同志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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