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陈卫庭等3名同志的辞职请求,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决定接受:
陈卫庭同志辞去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李晓明同志辞去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唐 恒同志辞去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陈华、周瑞玲、罗善斌3名同志因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截止目前,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144人。
特此公告。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