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诸葛林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截止2023年7月,职务自行免去);
任命董涌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截止2023年5月,职务自行免去);
任命韩 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截止2023年7月,职务自行免去);
任命晏守柱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黄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郑先锋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何燕祥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其原任县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随机构调整自行免去;
免去贾玉春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世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方绪周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晏守柱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