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2年6月8日,经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明海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嗣田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 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文尚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亚锋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胜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郑先锋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先武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 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诗波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刘 军同志(1981.11)为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谢代军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刘 军同志(1971.11)为县民政局局长;
章赐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陈卫庭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何 飞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方绪来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全波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发兵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词山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溪泉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糜勇君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晓明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王守明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
高德铭同志为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罗天东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谭忠才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 良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彦廷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谭可新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 强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朱金文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谢小东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特此公告。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