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泉县委转发〈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发〔2019〕19号)精神,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组建4个评议工作组,自2023年8月中旬起,对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谢代军,县政府副县长黄冬梅,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全波,县人社局局长方绪来,县发改局局长黄健,县交通局局长罗词山等6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欢迎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于2023年9月20日前对以上6名同志作出客观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各评议工作组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监督)电话:0915-6321296
电子邮箱:shiquanrenda@163.com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