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四个强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作风过硬、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切实筑牢党风廉政“防火墙”。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细化制定党风廉政责任清单明确要求,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自身职责、管好“自己的人”;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制度,促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小金库、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等“四个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机关风清气正。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突出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抓实警示教育,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用好典型案件,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努力为民履职;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重申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时刻绷紧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弦”。
三是强化纪律监督。以监督落实好各项党纪党规和党内组织生活为重点,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定期分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提醒警示,坚决遏制滋生蔓延。
四是强化作风改进。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按照《石泉县“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5个专项行动的实施,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持续优化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