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有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孝,是为人之本;敬,乃做人之根。孝敬父母是责任更是义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结晶,石泉县池河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钟家刚就始终践行着这一美德。而钟家刚的孝不仅是“独特”的,也是可以被“复制”的。
在自己家里,孝是“独特”的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父母虽说是本分,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真真正正的孝敬?由于人与人之间有所差异,家庭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对于每个人尽孝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而钟家刚就他自己的用实际行动切切实实尽到了他那“独特”的孝。
2012年至今,钟家刚先后任五爱村监委会委员、七组组长、村委会主任,现在还是石泉县池河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白天忙于村上工作,晚上忙于家里照顾父母,近十几年来,由于母亲患老年痴呆,经常走失,不知回家的路,走失一次,钟家刚就到处打听、四处寻找,直至找到为止。
2016年之后,母亲病情加重,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一时间变成“老小孩”,啥时大小便都不知道,除了睡觉,其余时间都在轮椅上度过。因父亲年事已高,一个人根本挪不动,来回抱起放下都由钟家刚来做,虽然会感觉到累,但他不能有怨言,也不会有怨言,因为那是自己独一无二的母亲。
在代表工作室里,孝是可以被“复制”的
“百善孝为先”。除了工作,就是照顾患病的母亲,这一照顾就是十几年。这份坚守,大家都看在眼里,涌在心里。他的孝体现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的孝深深影响着周边的广大党员群众,他的孝也不断被“复制”,就连隔壁不识字的老李都说:“钟家刚的确是个大孝子。”
钟家刚通过在代表工作室坐班接待选民时,就遇到个别老年人过来反映子女不“管”自己,每次遇到这种纠纷,钟家刚都会细心询问,耐心安抚,直至调解处理。坐班接待选民以来,已牵头调解处理4起有关“孝”的纠纷。通过现身说法,唤起孝敬之心,让他们对父母履行这份责任和义务。
在新民风建设过程中,池河镇五爱村道德评议委员会开展了一次主题为“孝与不孝”的评议活动,鉴于钟家刚的表现,他被评为正面典型,其个人事迹被张贴在活动室外的光荣榜上,成为全村人民学习的榜样,通过这种形式把孝“复制”给更多的人。
据悉,2018年10月30日,钟家刚同志还被石泉县司法局和石泉县人民调解协会授予“石泉县金牌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