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3日至6日(农历冬月二十八至腊月初一)在石泉县柳苑大酒店举行,会期4天。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石泉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石泉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泉县2019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