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全县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主动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执法监管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聚焦关键难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好做法,好经验,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聚焦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担当和主动服务意识。
二要聚焦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以企业为基本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尽快梳理、完善、更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确保招商引资政策及时兑现。全面落实助企纾困金融政策,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持续搭建好企业人才供需平台,做好用工服务保障。
三要聚焦政务环境,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争取公共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有序扩大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权限,提升办理效率。
四要聚焦法治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落实各单位涉企普法宣传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审管联动会商机制,着力破解执法监管权责矛盾。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进一步梳理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开展柔性执法暖企纾困。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加快整改落实,及时反馈情况。
附件:关于检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附件
关于检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并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2023年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调研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县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市、县委部署,结合“三个年”活动开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领衔,对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设立县营商办,专职负责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印发《石泉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的通知》,分解各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凝聚推进合力。三是积极宣传发动。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等活动,加大“条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氛围。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实行优化营商环境季调度,全面了解各单位对“条例”的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将营商环境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二)市场环境持续向好。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制定《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场体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存在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情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营商环境政策的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清理。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石泉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石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政府各部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企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将载为异常状态、移入异常名录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多部门、多渠道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企业信用风险监测、企业信用等级分类、信用风险预警,提升整体监管效能。三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成立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公布《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四是提升要素保障服务水平。创新开展“服务水电气,利企直通车”主题活动,推出优服务、优报装、优缴费、优报修、减成本,“四优一减”服务举措,制定出台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增强水电气供应企业的服务意识。出台《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石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人才工作文件,发布《石泉县2023年“三单对接”人才需求清单》,引才入库助力石泉经济社会发展。
(三)政务服务不断优化。一是深化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审管分离机制,完善与各监管部门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开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应进全进”工作要求,除因涉密、国家安全和受场地限制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开展“政务服务五进五办”活动,完善“五个一”帮代办服务模式,建立“审前服务+”以及“五联”审管协同机制。用好审前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办不成事反映、跨省通办四个特色专窗,持续推进免费“首枚印章”“政务专递”工作机制。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行“量晒励汰究”干部绩效管理机制,扎实抓好干部学习教育,设立政务服务“红黑榜”,促进窗口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四是拓宽服务渠道。对全县11个镇16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成果进行验收,督促后进便民服务中心(站)加快建设进度,赋予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质性审批权力和受理职责,同步启动各镇委托行政许可事项轮训工作,确保镇级窗口能有效承接业务。推广政务服务平台和“秦务员”APP应用,促进便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四)执法监管有力有度。一是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暴力讨债等影响企业发展的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金融环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为全县654名执法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为。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印发《石泉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建立《学法免罚减罚清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场主体采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措施。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进行信用修复。对经济犯罪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努力打造有精度、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五)法治保障不断完善。一是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印发《石泉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选派法律工作人员为全县重点“五上”企业、产业链主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常态化、精准化法律服务。二是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完善“党委牵总、人民调解主导、行政调解参与、司法调解助力、专业调解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面摸排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针对复杂疑难纠纷,发挥领导包案和行政主导作用,启动“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机制进行联合调解。三是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制定《石泉县营商环境工作督导检查和视察监督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市场监管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和企业主代表,县职转办、县营商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和视察监督模式。创新推行县长营商环境“三本账”制度,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解决政务服务和环境不优、不便民、不利企的问题,倒逼部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不断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调研情况看,我县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少数单位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认识还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密切,影响了办事效率。部分部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还依然存在,对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关注不够,研究帮助解决的方法不多,主动服务意识、担当精神仍显不足。
(二)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部分市场主体受利益驱使,还存在着契约精神不强、诚信度不高,不能完全做到诚信经营。招商引资政策不系统、不规范,更新不及时,有些政策兑现程序还比较繁琐,政府对招引企业的承诺、政策兑现等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贷款审批时间较长、流程较为复杂,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破解。企业招工难、留工难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政务服务还需进一步改进。少数部门主动服务、创新服务意识不够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落实不到位。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投诉偶有发生。省市县行政审批工作对接不畅,各县区划转至行政审批局事项不统一,管理模式不同,业务指导、交流、沟通存在障碍。部分镇对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不重视、落实力度差、推进缓慢。“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支撑力不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网上办”服务和推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执法监管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还有差距,“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不够有力,部门联合执法落实不到位。审管机关联动不紧密,信息沟通不及时,权责还有待理顺,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容易产生权责矛盾和工作漏洞。行政执法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同类情况处罚标准不一致现象还偶有发生,轻微违法首次免罚成效不明显。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聚焦关键难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好做法,好经验,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聚焦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担当和主动服务意识。
(二)聚焦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以企业为基本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形成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尽快梳理、完善、更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不断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持续加大诚信政府建设力度,确保招商政策落地见效,政府承诺及时兑现。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中、省、市助企纾困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拓展融资渠道、简化放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持续搭建好企业人才供需平台,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工作。
(三)聚焦政务环境,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一件事一张码、一扇窗、一个人、一套证全流程服务,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优化窗口布局,推行项目管家及帮办代办“五步工作法”机制,打响“石事帮、泉速办”品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有序扩大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权限,提升办理效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聚焦法治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以及考核制度,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开展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建立审管联动会商机制,着力破解执法监管权责矛盾、推诿扯皮、担当不足的问题。加大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进一步梳理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开展柔性执法暖企纾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学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