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石泉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管理效能持续优化,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仍然薄弱,信息化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等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对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中省市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意识、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实管理力量,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加大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资产管理使用行为,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夯实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
三要开展清产核资,摸清资产底数。及时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分类统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负债及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使用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管理,及时进行确认登记,统筹推进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对“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转化为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
四要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契机,加快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部门决算等相结合,实现对资产管理使用的有效监控,为资产动态监管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